福建福清:取消二手房权证满2年限售政策 规定期限内房票购房可享优惠 世界简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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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5日,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《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》。《实施意见》涉及全面落实财税支持政策、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、支持企业增产增效、推动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、推动消费复苏回暖、持续扩大有效投资、着力稳外贸稳外资七个方面共41项政策措施,有效期五年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其中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支持合理住房消费。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,落实最低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,优化落实公积金政策,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购房需求。鼓励举办房产推介会,营造促进住房消费的市场氛围。全面推行带押过户,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无需提前还贷,支持“卖旧买新”改善性住房需求。鼓励各地根据实际,实施房票安置,对于使用房票在规定期限内购房,房地产企业和属地政府给予团购优惠和购房补助。2017年7月26日起至本方案公布之日,凡在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参照福州做法,购房合同签订满2年,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即可转让;本方案公布之日起,凡在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不再执行《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》(融政办〔2017〕90号)中的限转售政策。

坚持“房住不炒”定位,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、结构性变化,建立“人房地钱”四位一体新机制,因城因地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。调整供地节奏,细分片区均衡供地,优化土地出让条件,完善周边路网、水、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,靠前服务,推动房地产项目加快投资建设。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,实施商品房预售条件、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,推广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。

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项目(特别是收尾项目)金融扶持力度,缓解企业资金短缺。区分房地产集团公司风险和项目公司风险,加大对正常建设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款、按揭贷款等合理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,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。进一步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,探索开展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。

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,此次政策有两层含义,一个是对过去持有的住房采取放松限售政策。按照满两年即可转让的政策,有助于一些二手房的上市工作开展。另外一层含义是,接下来新认购的住房,不再执行限售政策,实际上就相当于废除了这个政策。

严跃进指出,限售政策取消影响重大,其对于新房和二手房都有积极作用。新房方面,因为没有限售约束,所以购房者认购的顾虑减少,利好新房的去库存。对于二手房而言,后续可以“想卖就卖”,自然交易成本会降低。二手房交易更加顺畅后,有助于促进二手房的活跃,对于“卖二手房换新房”是有积极作用的,客观上也能带动新房或改善型新房的交易活跃。

根据福清市统计局5月31日发布的4月份福清市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,福清市固定资产投资今年累计226.7458亿元,同比增长2.4%。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53.8288亿元,同比减少50.6%。

(文章来源:澎湃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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